40条用药经验总结(超说明书用药 需慎用)
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具体情况包括改变适应证、改变给药途径、改变给药剂量或频率、改变适应人群。
临床药物治疗中,超说明书用药普遍存在,某些药物在使用中甚至医生也不知道是在超说明书用药。具体的超说明书用药情况都有哪些,下面将部分用药情况作一总结:
超适应证用药:
药物 | 小檗碱 | 来曲唑 | 甲地孕酮 | 治疗痤疮 | 硫酸舒喘灵 | 红霉素 | 蒙脱石 | 氯丙嗪 | 美托洛尔 | 奥氮平 | 盐酸曲唑酮 | 阿司匹林 | 地塞米松 | 西地那非 | 氨甲环酸 | 二甲双胍 | 黄体酮 | 硝苯地平 | 环磷酰胺 | 普鲁卡因 | 山莨菪碱 | 酮替芬 | 转移因子、胸腺肽 |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 沙利度胺 | 盐酸曲马多、百忧解 | 普萘洛尔 | 甲氨蝶呤 | 西米替丁 | 解痉止痛 |
超用法 / 用量用药:
甘露醇 | 氢化泼尼松 | 乌司他汀 | 硝酸甘油 | 糜蛋白酶注射液 | 阿米卡星 | 氨溴索 | 庆大霉素 |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
目前,我国虽然尚无全国范围内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调查数据,但超说明书用药现象非常普遍。虽然在临床实践中非常有效,但是在药典和药物说明书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而且使用剂量全靠个人经验,没有合理的剂量标准。
迄今为止,我国尚无法律法规明确对「超说明书用药」这一行为进行规定,且《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药品管理法》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原则上都不支持超说明书用药。一旦发生意外,造成患者伤害,医生在诉讼中基本没有胜诉的可能。所以,此类用药,一定要权衡利弊,慎之又慎。